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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对象09年经媒人介绍认识并结婚,结婚时的房子首付和房子姓名都是我对象,到我们结婚时我对象还房贷两月,结婚到现在我们育有一子12个月。婚后我们感情一直不和,现在我们离婚的话房子问题会怎么判?孩子会判给谁?

离婚 2013-02-22 21: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子一般会判给你对象,但结婚后还贷期间的还贷款的一半应该赔偿给你。 孩子还太小,一般判给女方。
  • 婚前一方付首付办理按揭贷款且房屋登记在其以人名下,产权一般归属房屋登记者,婚后还贷部分即对应的房屋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两周岁以内一般判给女方,对方需支付抚养费。
  • 房子如是婚后(登记后)所购买,可以均分。孩子一般随母亲一起生活。 详情可浏览:青岛离婚律师法律服务网
  • 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
  • 你好: 房子一般会判给你对象,但结婚后还贷期间的还贷款的一半应该赔偿给你。 孩子还太小,一般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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