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因为担心楼价继续会上涨,而我们结婚需要有房子,所以就买下了某地区的二房一厅的套房,现在房子还没完工,为了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请问有商品房交付标准吗?

其他 2009-09-24 10: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的交付使用条件是竣工验收合格。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7月20日颁布实施)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2001年4月4日颁布实施) 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可见,我国房地产法规定的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通过竣工验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顺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