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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买的房子,但房产证只有老公的名字,如果离婚的时候男方说女方没有出一分钱,还算共同财产吗,出台的新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吗

离婚 2013-02-17 0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具体分析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由于经常开庭,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您给个短信,事后我联系您。谢谢!!)
  • 要具体分析
  • 男方如果主张为个人财产,需证明其出资是婚前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婚后购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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