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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有两套房子(房改房;楼上楼下)‘一个儿子两个女儿,父亲生前1988年已经将一套(楼上)给了小女儿另一套和母亲一起住。母亲于1989去世。 父亲于2012年去世。遗嘱公证(1992年立)将另一套又給小女儿。 父亲生病期间一直是大女儿,和儿子身边伺候。小女儿是时而出国,时而回国回来参入。

离婚 2013-02-17 09: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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