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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保证金是这样约定的 经甲乙双方工同协商认可,乙方于2011年10月12日向甲方交纳品牌保证金贰万元整,在合同期内乙方必肌严格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品牌运营,如无违规甲方将于合同自然终止时将品牌保证金退还给乙方,相关规定详见合同正文中第四条款第4.4.1--4.4.9)内容,此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等相关服务。 4.4.7:乙方在经营中,连续三个月购进甲方的核心物料,则视为自动放弃所在区域的经营权 我有一次没能按时进货,当时打电话说没有核心物料,后来就没有进

其他 2013-02-20 16: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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