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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于近日和李某签了一份门面转让协议(转让费叁万已近给与)房东也在上面签字同意,但是我才装修几天,才发现门面有严重的债务纠纷而且我签协议的房东和转让方李某隐瞒我:房东对于门面没有完全所有权,门面只是别人欠债抵押给他的只有抵押收条没有房产证(因为门面是安置房,债主的妻子和儿子都不同意,经常来门面吵扰,是我经营无法正常进行,我已经和房东交涉要求退租,房东已经同意退租并赔偿我的装修损失但不愿意退转让费,但是和转让方协商时不同意退转让费,理由是在和房东签订的合同里有一条是由房东赔偿转让费)请问我和李某的转让协议有效吗?在房东达成退租和赔偿其他装修情况下我还可以向转让方起诉要回转让费吗?注:如果我单独起诉房东要求赔偿可能连其他赔偿和租金都难以拿到而且等待时间太长我们耗不起,因为房东自己被门面的原房东被骗一百多万正在起诉他。) 付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乙方: 丙方(出租方):注和我签订租房协议的房东在法律上没有完全所有权) 1:转让内容如下:甲方于2009年8月1号自愿把先福村安置小区B2栋东头一号门面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叁万圆整(其中包括二个月房租(2009年八月~2009年九月以及一千元房屋押金和阁楼一个) 2: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身份证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转让使用。 3、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4: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4、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日期:

其他 2009-09-25 14: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房东和转租方共同赔偿损失。
  • 如果房东没有房屋的产权,仅仅作为抵押权人,是无权将该房屋出租给你的,且签订合同时房东和李某都明知这种情况而隐瞒你,已经构成了欺诈,这样的合同是可变更或撤销的,你完全可以在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并要求房东与李某赔偿你的经济损失,至于门面转让费,也应算为你的经济损失之列,你可向房东主张.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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