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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施工中无意被跟我一起的工友用钢筋把鼻骨打成鼻骨骨折和鼻中隔粉碎性骨,我要对方帮我找工地老板赔我医药费和误工他不干没办法我把他以人身侵权赔偿告啦,我还到烟台做了工伤鉴定去找工地老板赔偿老板说他不陪让我告的那个人赔偿我就可以啦。我想问一问工地佬板是不是也应该赔偿我们

争议解决 2020-03-29 15:0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
  • 工伤鉴定后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1.工伤职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 由你的叙述来看,你和工地老板之间是雇佣关系可能性大,雇主应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 是的。
  • 由你的叙述来看,你和工地老板之间是雇佣关系可能性大,雇主应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 由你的叙述来看,你和工地老板之间是雇佣关系可能性大,雇主应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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