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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7月才加工作,2011年12月30号办理的辞职手续。档案一直放在原单位了,原单位,我的户口,籍贯,大学都是在同一座城市,现在想把人事档案寄存在本市的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办人事代理。在我办理辞职手续的时候单位没有告知任何关于“干部介绍信”的信息,我一点都不知情,现在原单位以辞职时间过长为由拒绝开“干部介绍信”,我想知道,国企有没有义务给辞职职工开具“干部介绍信”,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原单位坚持拒绝开具“干部介绍信”我该怎么办,辞职时间长短跟能否开具“干部介绍信”有没有关系。

其他 2013-02-21 08: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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