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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卖狗的卖家那里交了五百的定金预定了狗,后因为狗的身份与卖家所说不同,我要求退款,卖家不答应,后协商他代卖然后返还我定金。几天后他以\"五百元把狗卖了,而不是原价1000元\"为由,而要求退我一半定金,我不想再与其纠缠,顾答应,但快两个月了,他拒接电话,不退钱。我想知道,我能否去公安局报案?算他什么罪名。另,我交定金时忘了要收条,只有QQ聊天记录为证据.

争议解决 2008-05-26 13: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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