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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告工司做木工活,平时工资是按干活多少计算工资。前几天在工作时摔伤腰椎,做了内固定术,请问我适用工伤吗?该怎么行使我应有的权利。

其他 2019-06-04 18:21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只给这个公司干,而且比较稳定,可以按照工伤主张。即便不按照工伤认定按照雇佣认定,赔偿应该更高些。
  • 属于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赔偿。
  • 适用工伤
  • 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3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 1.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2.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 没有劳动合同也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便于后期维权。可来电咨询,给予法律帮助。
  • 应当是可以的的
  • 属于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赔偿。
  • 属于工伤。
  • 初步看属于工伤,如果不影响功能构成9级伤残。
  • 没有劳动合同也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便于后期维权。
  • 属于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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