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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朋友帮他的朋友向我借钱说借期2个月到了2个月后他说在多花点时间后来我又找他要他说借钱呢至现在他还是不还借条是这样写的今甄雪保借杨彬叁万元整30000元借期2个月2012年2月25号借款人甄雪保担保人甄红江我身份证是杨永坡我真名叫杨永彬在他们叫我杨彬我户口本是我小时候生产队他们填错了后来改不掉我问一下我的借条有法律作用吗我怎么才可以要回我借出去的钱谢谢你们

金融 2013-02-25 16:5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和民事诉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你借债务人钱,过了约定的还款期限后,如债务人没有主动返还欠你的借款,你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未果,你可以依法及时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债务人即时返还所拖欠你的借款,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起诉时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为: 民事起诉状. 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债权凭证欠条或者借据等。
  • 需要村委会或是户籍科出具证据
  • 带借条当面咨询确定。
  • 带借条当面咨询确定。
  • 收集并保存证据,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收集并保存证据,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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