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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结婚前股票市值3万元,结婚后我们又投入资金,也支出资金,现正闹离婚,而我们的股票市值已19万元,我老公认为,结婚后的资金投入减资金支出及由此产生的收益为我们共同财产,而结婚前他的3万元及产生的收益为他的婚前财产,他计算下来在19万元中我只分得不足4万元,还说按此方法已有成功案列

离婚 2009-09-27 10: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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