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结婚七年后,生了两个孩子,由于长期在外打工,与丈夫感情一般,这期间打工的所有工资全部汇给了丈夫,去年七月份,与丈夫协商离婚,全部财产归他,两个儿子也归他,而且做为给孩子的抚养费还借了八万元钱给他,当时丈夫在说拿八万元钱的时候还和我说,这是对双方的感情的一个个考验,过年回家,12月底就复婚。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主要是想两个孩子可怜,只要两个孩子好就可以了,所以全部同意了,签订了协议并离婚了。家里所有人都骂我,都不同意,但我背着把这件事给办了,还因此和姐姐闹翻了,和家人关系僵硬,现在我非常非常后悔,请问我后悔有用吗?可不可以起诉?有没有什么办法?

诉讼 2013-03-02 13: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郴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