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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2月8号四川三台出的事故,我是直行,对方骑电瓶车搭载一个人从右边横穿马路与我的车相撞。撞在车子右前方。我已经垫付1万多元医疗费,对方就是不出院,想讹诈我一笔钱。现在交警也不放车,我怎样才能取出车子?对对方又该如何处置?谢谢,急等回复

其他 2013-03-02 16: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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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直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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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警只能对车辆检验、鉴定,有结论后,应放车。
  • 您好,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协商赔偿不成,可起诉至法院。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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