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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前夫因为外遇与我协议离婚,当时房子是单位分配的租住房,在他与我签订的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子给我和女儿永久无偿居住。当时民政局办离婚的工作人员说房子因没有产权,不能写在离婚证上,故离婚证住房一项上写的是“无”。工作人员告我,“无”不是指没有,而是指无争议,因为你俩人已在离婚协议上写明了,即已自行解决,并说我两人签订的离婚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说只要单位不收回该房,我和女儿就可以永远住在里面,绝对合法。离婚后我前夫单位房改,他买下了该房,买时还用了我的工龄。而现在他却要要回该房,我起诉,一审法院说只有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才有效,而我和他签署的离婚协议不具法律约束力。我想问我能否坚持当时他与我拿到民政局去办离婚的离婚协议有效?

离婚 2013-02-26 23:1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只有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才有效,但可以主张分割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由于经常开庭,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您给个短信,事后我联系您。谢谢!!)
  • ,如在离婚协议上注明你和女儿有永久居住权,离婚协议有法律效率。
  • 要在民政局备案过才有效。
  • 只有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才有效,但可以主张分割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无效的
  • 只有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才有效。
  • 只有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才有效,但可以主张分割房产
  • 你好,如在离婚协议上注明你和女儿有永久居住权,离婚协议有法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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