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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72岁交通事故中骨折,对方全责,评了十级伤残,出院证上医生写明了加强营养和需要护理,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营养费和护理费该怎么算,到什么时候为止,有没有精神赔偿,有多少?谢谢

其他 2013-03-03 07: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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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可委托律师核算。 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需要申请护理期营养期鉴定,确定时间长短。 有精神赔偿,50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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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需要申请护理期营养期鉴定,确定时间长短。 有精神赔偿,50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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