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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原单位工作2年后,人事关系被原单位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共计2年,而且我还是被派到原先的单位做同样的工作,请问按照劳动法,我应获得多少赔偿

其他 2018-11-19 23:2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哪个公司给你支付工资和购买社保?
  •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成立劳务派遣公司,要到劳动部门审批,注册资金五十万以上,验资,到公司部门注册,到税务办税务登记,到质检部门机构代码。  开展劳务派遣的条件:  一、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  二、明确异地劳务派遣应当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三、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四、明确贯彻落实的措施  五、明确过渡期原则  六、明确行业协会参与“互为代理”管理。
  •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   劳动者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者合同,而且工作15年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让劳动者与另外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要求单位以原劳务派遣合同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是被辞退还是被迫辞职,不会没有原因就有赔偿的,后续问题可以来电
  • 若有与劳务派遣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你的工作年限算两年,是否赔偿,看提出解约。
  • 是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还是怎么回事
  • 若有与劳务派遣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你的工作年限算两年,是否赔偿,看提出解约。
  • 不一定会赔偿的.你的情况无法判断.建议来电或面谈.
  • 若有与劳务派遣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你的工作年限算两年,是否赔偿,看提出解约。
  • 现在是否在公司里工作?工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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