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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去年十一月份结的婚可是最近才知道我们现在跟公婆一切起住的新房,房产证上是公公的名字,房子是前年买的首付20万是公婆出的钱,还有20万房贷是一个月2000分十年还完,其中每个月公婆出1000元我跟老公出1000元,我们每个月是把现金给公婆由他们还房贷,由于我们两人工资都不高没什么存款,我想问这种情况下万一我们因为种种情况离婚的话,我真的要净身出户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吗?我该怎样做才让让自己以后有点保障呢?我该怎样证明我市实际出资人什么样的证据才有用呢?

离婚 2013-02-27 10: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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