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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A方)一方:(B方)于2009年9月20号:在工厂上班时间(B方)一名员工因走错上班地点,走到(A方)上班地点发生口角,被(A方)两人打。事发(B方)于(A方)理论不合发生(A方)十多人(B方)七八人打群架。最后(A方)受伤7人其中5人头部缝针,2人皮外轻伤。(B方)受伤2人其中1人头部缝针,1人右手大指骨拆。工厂要承担什么责任

争议解决 2009-09-28 18: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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