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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11月11日我一个普通朋友打电话叫我和他一路跟车,他做木料生意(非法的)自己买了个车(加长医卫科),运到南宫山,开始我没答应,后来大概12日凌晨1点钟左右认识他(我)的朋友(2个)给我打电话叫我去,我就去了(人情脱不下),但没走,我在洗脚城睡得,12日清晨7点左右他打电话催我搞快点,没法我就叫了一个摩托车载我去他那,12日早晨8点左右在三岔镇尖山处与停路边一工程车、摩托车发生车祸(他驾驶,我在副驾驶),我右手肱骨骨折,左脚轻微骨折,右耳上部缺损(大概20%),右手桡神经损伤,在南白镇县医院住院6天,18日转院至马家湾爱民医院手术,住院期间他从没护理过我,一直都是我老婆在护理我,12月14日出院,出院后从没过问我伤情如何(住院期间从没真心探望),交警队下事故责任书哪天那工程车给他15000,过后他人也不见,电话不接,在腊月25哪天,他上街坐到我妈的车了(我妈帮别人卖票),我妈就问一下他要过年了怎样处理,他就喊他家姐姐、姐夫(7、8个)把我妈打了,左手骨折,从我出事那天到现在我都没有去他家闹过,我想请问我能告他什么?我能索赔多少?(我是驾驶员,自己有个货车)

其他 2013-02-28 12: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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