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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湖南科技大学旅游管理的大四学生 我们在大三完的暑假就被学校统一安排到了广州一家所谓星级酒店实习 校方完全不管学生的意见 而且在出发之前就开了动员大会放了狠话 谁要是不去就不给毕业证! 我们7月4号晚出发 第二天早上才到 六号正式上班 从那以后整整半个月没有休息 到后来才弄清楚 原来我们所谓的实习就是每天在客房里面打扫卫生!一个月只有四五天的休息时间 每天的工作时间经常超过八个小时 我们跟学院反映 换来的也只是不理睬 或者就是单纯的施加压力 小心毕业证! 我们没有跟酒店签订任何合同 学院本来想代表我们签订一份 结果有些条款酒店不同意(如每天工作不超过八个小时,每月休息时间不得少于八天)竟然也没有签~! 现在三个月过去了 强大的劳动量和没有任何企业文化的环境让我们身心俱疲 所以跟学校申请换单位实习 或者终止实习 可是学院主管实习的老师就是不同意 还说私自回来要处分我们 我想知道在法律方面有没有关于实习生方面的条例什么的来维护一下我们的利益 还有学院这样以这样的名义处分我们或者扣押毕业证合不合法? 谢谢!

其他 2009-09-29 21: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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