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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后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现在要赠与我个人,而且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房产证暂未办理)因我与老公现在要离婚,父母怕这套房子会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与我私下写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但未进行公证。请问这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没有法律效力,怎么才能让这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离婚 2009-09-30 0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集证据证明出资全部系你父母出资,父母明确作出书面说明是赠与给你个人的财产依法属于你的个人财产,配偶无权要求分割。但是此赠与说明应在购房时就应说明,时候补充的不具有成为你个人财产的效力!
  • 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所有出资系你父母所有,其他情况我有办法。欢迎联系我。
  • 现在没有办法,做好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合法手续保障为宜,武汉专业婚姻财产案件律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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