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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E五人每人分别出资1—5万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A、B是有限合伙人,假设普通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100万,请问A、B、C、D、E因怎样对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为什么?假设D将银行100万债务还了以后,企业对C、E享有什么权利,追偿多少?

争议解决 2008-05-25 1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实际出资为限对外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D个人偿还了合伙企业的债务,则享有该合伙企业的债权,可以要求合伙企业与其他普通合同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应有的责任
  • A、B在出资范畴内承担有限责任,C、D、E承担无限责任,D偿还了,可要求C、E按合伙协议承担相应部分。
  • 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基它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满意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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