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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药费跨地区能报销吗

其他 2019-10-03 02: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报销医疗费的算法是:医疗总费用先减去起付线,再减去自费部分(自费药、检查不报的部分),最后按照医疗机构相对应的报销比例进行核算,其它的还有中医药报销项目提高10%,14岁以下儿童起付线降低一半,如果济南的报销政策倾向于大病求助,超过5万或6万或8万会进一步提高这部分的报销比例。所以想算得精准必须知道你们地区的新农合补偿方案,知道你医疗费用中的自费药是多少,但是在网上查不到山东具体的补偿方案。一般来说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1500元,报销比例55—60%,自付部分占15—20%,报销金额应在2000—3000之间!
  •   新农合的报销流程及条件:
      医疗费用实行现场报销,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在收费时进行减免,医院按月对减免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门诊医药费用报销仅限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及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以报销。住院县内不实行转诊制度,到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转诊制度。
      不能报销医疗费的情况:
      (1)住院陪护费,脏器移植,《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自费药品及自购药品费用,救护车及其它交通费。
      (2)打架斗殴、酗酒受伤、吸毒、戒毒、自杀、性病治疗、交通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残疾辅助器具,整容矫形、镶牙、配镜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婚检、计划生育手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非病情需要不经批准或到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核磁共振等超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规定的自费检查项目。
      (7)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不予以报销的。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部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支付工伤、第三方侵权造成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因为本人意愿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的治疗费用,按照疾病医疗相同的报销比例报销。
    新农合因为各地经济水平和社会保险水平不同,报销标准略有差异,具体的保险办法,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不能的。
  • 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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