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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酒店从06年11月一直工作到09年9月,差不多3年了酒店不和我签合同,现在酒店叫我走人,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09-10-01 0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主张支付2008年2月以后的双倍工资未发部分、补交社会保险五金、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支付双倍解约补偿金。这些索赔难度较大且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索赔。
  • 一是你自己想走人吗? 二是如果想走人,也要分是否合法辞退? 是非法辞退的,你可以主张支付2008年2月以后的双倍工资未发部分、补交社会保险五金、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支付双倍解约补偿金等等。 正常辞退的,你可以主张支付2008年2月以后的双倍工资未发部分、补交社会保险五金、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支付解约补偿金等等。 三是不想走人的,你可以要求补交社会保险、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张支付2008年2月以后的双倍工资未发部分及其赔偿金等! ——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 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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