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从企35年,无固定期合同员工,公司为达到让我签订制式“离岗退养协议书”的目的,要我移交工作待岗、删除我的考勤信息、扣发福利、扣发2012年全年奖励工资等一系列行为。可公司还要以我不服从公司决议、决定,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领导安排等借口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属于什么行为?根据是什么?法律能支持单位吗?我能得到法律什么支持?请大家帮助。谢谢。

其他 2013-03-07 20:29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