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碧水山庄王秀华2008年元月份在我店做了一套厨柜(橱柜总款大概5500元左右),先就门板颜色问题提出质疑,为此我们免费为她更换了门板,门板的所有费用由我自己承担,后她又到处散布说我们是假冒,我们又为她出具了厂家的发货证明和厂家销售的授权书,既然不是假冒,于是她只有说我们质量有问题,我们又找厂家出具了台面.板材等一系列检验检测报告.我们与她多方面多次协商,她提出两条路让我们选择:(1)把厨柜给她安装好,并退还她预付的2200元厨柜货款,尾款3300元就不收了,意思很明了白送她一套5500元钱的橱柜还给她免费安装好。(2)退货,并返还她预付的2200元,并赔偿她5500元的厨柜总款,意思很明了我自己不但要承担橱柜的所有货款损失,还要白送她5500元钱,总共损失11000元钱。不然的话,她就到门市上找我们闹,到法院去告我,不要我们做生意了,在协商期间她多次在我门市上来闹,以次要挟我并达到她的目的,并多次打电话到厂家威胁厂家如果不达到她的目的,就追加厂家为被告。试问如果说让这种人都得逞的话,任何做生意的人都会下岗,

其他 2008-05-26 16: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