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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婚前共同买了一个房子,产权证为男方名字,在结婚登记前我们发生了分歧,写了一份协议,(大致内容是:双方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子,由于性格不合,取消婚约,男方自愿放弃房屋产权,女方给男方6万元钱此款于2008年末付清,剩余贷款由女方偿还,房子归女方所有)请问这份协议可以算婚前财产约定吗?离婚我可以要到该房产权吗?

离婚 2009-10-04 18: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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