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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2年5月进入某公司,于当年8月签订劳动合同,于2013年2月18日提出离职并于当天完成所有交接工作。因2月份旷工2天公司拒不发放一月份工资,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其他 2013-03-09 07: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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