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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方要离婚,编造一些家庭矛盾琐事到法院起诉,因男方无主要过错,另孩子太小不满一岁,为了孩子能健康快乐的成长,男方不同意离,法院根据事实,判决不予离婚。女方和其母亲便用讽刺、挖苦、污辱、漫骂、污告、诽谤有时棍棒相加,不让男方在家吃饭,也不给非亲生孩子吃饭、,不许用家中东西等卑鄙手段迫使男方搬出家中,她和她家人还限制男方去探视孩子,对于她们这种无赖行为,男方应如何处理?

离婚 2013-03-13 13: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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