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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晚婚未育,2009.10.05莫名其秒的被居委会告知自己9月份在家已生下一个小孩,需要回去拿单子,叫我母亲去居委会了解下。才知道冒用我名字的人,连我的身份证号码及我父母的名字,身份证号,家庭地址都写得清清楚楚(我们全家都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认识的人根本没办法知道得那么清楚)母亲解释说我还没生过小孩,居委会的人说:“那赶紧叫你女儿,在国庆期间拿身份证和相片回来把底销掉,不然以后没有生育权了”并且连哄带吓叫我母亲(母亲不识字)在一张单上(证明我单身,未育)画押,我的名字居委会人自做主张代签了。想问下,他们用我的名字身份证从办准生证到生完小孩,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他们把案底销后,对于我以后办准生证有没有影响!

妇女儿童权益 2009-10-06 16: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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