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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同意增资,但公司业务急需增资,怎么办

股权转让 2013-03-13 09:5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开股东会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由于经常开庭,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您给个短信,事后我联系您。谢谢!!)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以股东会决议方式解决,
  • 可以由股东表决。
  • 你好,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即可。详细电话咨询。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以股东会决议方式解决,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以股东会议方式解决。
  • 公司业务急需增资,您可以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来解决这个事情。根据《公司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均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同时,根据《公司法》第38条和第44条第2款规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对于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该增资决议采上述资本多数决获得了通过,即使部分股东不同意增资,该股东会决议也对其产生拘束力。
  • 开股东会,做决议。
  • 可以由股东表决。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以股东会决议方式解决,
  • 如公司章程无特别约定,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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