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木材厂上班,上班期间,在木材厂里,我用厂里机器帮一同事加工同事自己的木材,不小心锯伤自己的左手,导致左手无名指截肢,中指,食指严重受伤。我帮同事加工同事自己的木材的行为,可以说老板是没有表态的,就是说,老板没有明确指派,也没有明确说不可以,当时的态度应该是默认的,因为,他当时也在场,也在帮忙。倒是,同事明确表示让我帮一下。当然,同事用老板机器加工同事自己木材的行为是经过老板同意的。我想现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到底这属不属于老板指派。这到底属于工伤吗?还有一个问题,老板没有为我们购买工伤保险,果我申请工伤鉴定的话,在申请时需要厂里的证明,在这种情况下老板应该不会理我,所以就有可能会涉及到官司,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官司的胜率大不大。

仲裁 2013-03-14 1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根据你说的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 由于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和程序性,故建议您到林波律师办公室进行当面咨询,以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由于林波律师工作繁忙,故不接受电话咨询,敬请谅解。如需面谈请提前预约。)
  • 可以按工伤处理,工伤程序很复杂,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 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来电详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遂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