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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时,一股东避开其他股东自己一人在公司章程里代签名,并把出资大的股东股份比例写小,把出资小的自己的股份写大。现在被侵权的股东改怎么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补充: 如果确认无效,会导致公司不成立吗?如果这样的话,公司财产怎么分割呢?谢谢

其他 2008-05-28 01:0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合同,修改章程。 如果不能一致,则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确认各自的股份。然后到工商局变更登记。
  • 可以召开股东会议重新确认股权份额,并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行的话起诉到法院要求该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从上述规定来看,公司章程应当合法制定,合法的前提就是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而公司成立的条件必须是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因此,公司虽然经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但是并不具备法律规定设立公司的条件,因此,该公司并不成立。而伪造虚假文件的股东有可能构成犯罪。 财产分割,应依据出资证明进行分配。
  • 欢迎咨询。
  • 可以召开股东会议重新确认股权份额,并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行的话起诉到法院要求该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 不会导致公司不成立,那位股东可能已经构成了犯罪。
  • 按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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