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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跟大家失去联系好一段时间了。后来不知道是谁说的她是被父母胁迫结婚了,因为不满意那个婚姻所以她一直没有跟大家说。我们都认为那样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我们想帮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属于可撤销婚姻 ?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就让她申请撤销算了。

离婚 2009-10-09 11: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有权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人只能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人。所以如果你朋友真的是因为受胁迫结婚的,那要撤销婚姻也只能是她自己申请,你们可以建议她去申请,不能代替她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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