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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转让一公司,转让合同上有我及合伙人的签名,本人投入资金50万,但合伙人(管公司印章)拒不向我出具出资证明,仅仅得到公司会计出具的个人资金使用情况,体现投入50万。 {第一问:合伙人不承认,如我向法院起诉能让其承认吗?} 投入资金后,经营2月,合伙人就乘我不在公司,擅自发布我已离职的传真,并向工商部门变更新股东(变更为原业主股东之一)及法人,自封法人代表;将本人股东排除在外。我发现后多次要求截止我个人账目,退还我的投资;他要么拒绝,要么借口拖延,他现在自己却独占经营.. {第二问:合伙人他是否涉及犯罪?} 在接下来几月,我离开了公司;在其独占经营,由于经营不善公司资不抵债,与原业主的转让金,因公司亏空未能给付,按照与原业主签订的转让合同规定:如未能按时给付,我与合伙人将面临每人45W的巨额违约赔偿... {第三个问题:我需要承担赔偿吗? 第四个问题:有限公司万一倒闭解散,我还需承担什么责任?

股权转让 2018-06-13 16: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可以起诉确认公司股东资格,确认出资出资完毕。 二、合伙人擅自变更股东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应当不构成刑事犯罪。你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股东变更。 三、因你方没有付清股权转让金,你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来电,由律师帮你审阅股权转让合同。 四、只要你的出资全部到位,公司一旦解散,你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在公司解散时,如不能顺利清算,公司股东需要承担清算不能的赔偿责任。 五、在你讨回公司股权后,你可以查阅公司账目,合伙人如有侵吞公司财产的行为,你可以股东身份起诉追要。
  • 你的出资全部到位,不需要承担责任。同意刘律师意见
  • 公司倒闭破产的话,股东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解散或破产清算后,股东可以就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后公司剩余资产予以分配。《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具体分为对内转让、对外转让和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三种类型,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2)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股权的程序: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合伙企业的清算人一经确定,即应接管合伙企业及其全部财产,同时全面清理和核查企业的财产及其债权债务,并在查实的基础上,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情断是清理债权债务的重要依据,必须如实编制。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合伙企业解散前已经订立的墓前尚未履行的有关合同事项,清理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结算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事宜等。清算人在处理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时,应遵循作出的处理决定必须合法;有利于保护债权人、企业职工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迅速了结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尽可能减少损失等原则。
      3.解散时,清算人应当对合伙企业纳税事项进行清理,发现右欠缴税款的情况,应及时报请国家税务机关逐项查实,并依法将所欠税款缴齐。
      4.清算人接管合伙企业后,应着手清理其债权、债务,包括按合同约定产生和法律规定产生的债权、债务。合伙企业对某一特定的当事人既享有债权又负有债务的,其债权与债务可以按规定相互抵消。在上述基础上,以企业现有财产抵偿债务,不足部分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要求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在将合伙企业的所有财产支付职工工资等相关费用、缴纳税款和偿还其他债务后的剩余部分,按规定或事后确定的比例在全体合伙人中进行分配。
      6.清算人有权就设计合伙企业民事权利义务的问题,代表企业向法院起诉或应诉。清算人在职权范围内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企业承担,费用从清算费用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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