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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老公因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我们有一个10岁的孩子经商议有老公抚养,有一套住房房产证写的是我婆婆的名字,基本上没什么现金,我想知道我所能得到的共同财产包括什么?谢谢另外原来我们做生意有20多万被老公借出去一直没追回来。

离婚 2009-10-10 21:5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20多万借款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婆婆名下的房产是你们的,那么就可能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 你可以要求分割
  • ××客户,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和你们无关。如果你们的对方债权能实现,可以向债务人主张。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详细解决方案,请预约到我所面谈。 联系方式,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刘军律师
  • 20万是共同财产,房产是你婆婆的,一般是没有你的份额的。
  • 你好。 第一,如果房屋属于你们夫妻的财产,你们可以要求分割。 第二,借款属于共同财产,也可以分割。 供参考。
  • 你好,住房房产如果是你们夫妻共有财产的话, 你可以要求分割,生意所借出去的20万你有权要求分割。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多万被老公借出去一直没追回来的钱也可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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