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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我花了十二万转了长安上角的一家店铺,合同快到期了,我要房东续签房东说要四万喝茶费,但是合同上没有注明啊。二年前房东说是一万的,价也涨的太快了吧,请问我给怎么办

其他 2017-09-18 19:04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双方都有不续租的权利。 以后转租店铺,要看一下租期或与房东约定,然后才能花高价转租,这是一个教训。重利的房东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才这样提,但从法律上说他有权利在续租时涨价或降价。
  • 喝茶费是变相提高铺租。如你认为有利可图,你就给他;如划不来,即攒的还不够交租金就不续签就是了。
  • 如果双方有协议的,可以依照协议办理,没有的合同到期后房东有权利提高租金。
  • 欠条到期并不一定超出诉讼时效,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为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债权人索要欠款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直接与客户进行协商,争取客户能直接还款;
    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以债务人出具的欠条为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 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店铺,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的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2,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如果办理了登记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没有登记的,抵押权人可以主张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尝丹佰柑脂纺拌尸饱建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使抵押权。
  • 你好!喝茶费是变相提高铺租。如你认为有利可图,你就给他;如划不来,即攒的还不够交租金就不续签就是了。
  • 协商处理,如果不同意按照合同约定
  • 如果双方有协议的,可以依照协议办理,没有的合同到期后房东有权利提高租金。
  • 你好!喝茶费是变相提高铺租。如你认为有利可图,你就给他;如划不来,即攒的还不够交租金就不续签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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