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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妻子分居两地三年了,最近因为感情非常不好想要离婚,不知道是否可以。那我们在不同的地方要怎样办理异地离婚手续呢?

离婚 2009-10-10 14: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异地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二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离婚,私下拟订离婚协议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因而也不可能生效。 办离婚登记必须是当事人双方已经同意离婚,才能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只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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