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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工作已十年半,可单位在2007年12月30日跟我签订了三年的合同.请问我现在能要求单位和我签订长期合同吗?三年合同期满时,单位和我解除和同,我能得到什么样的劳动补偿?

其他 2009-10-14 14: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单位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2008年始,合同期满时,单位如与你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 你好!届时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相应补偿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需帮助或仍有不明之处,您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免费咨询。(吴律师,潮汕人,广东安国律师所律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2006年获“中国志愿服务铜质奖章”。现为广州、潮汕两地执业律师)
  • 这是公司的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双倍工资。
  • 只要你愿意,可以签订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详细情况可以来电或来所面谈(免费咨询) 地址:深圳市莲花支路1002号(深圳市中级法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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