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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下,男性(外籍人)+女性(大陆人福建)在香港登记结婚,现在感情不好,男性想离婚,可是女的不同意,有什么程序可以离婚的吗?育有一子(香港出生),有一处房产是女方名字,男方想要孩子不要房子

离婚 2013-03-26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女方所在地的初级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您好: 1、离婚的方式包括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2、关于孩子、财产的分割问题,协议一致的以协议的为准,协议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3、你们诉讼离婚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法官管辖的问题,按照你的说法可以向女方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您好: 1、离婚的方式包括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2、关于孩子、财产的分割问题,协议一致的以协议的为准,协议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3、你们诉讼离婚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法官管辖的问题,按照你的说法可以向女方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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