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天津塘沽.在中外运(天津)储运有限公司上班.(国企)年前新调来一位现在任一家股份制公司经理(合资)来代管我公司。到任后吧我公司利润大的业务全部强行拿到他的公司去了!!现在又准备改动我们的合同,现在是8小时工作.他准备改为《不计时计件工资》。也就是没有时间有活必须完成后才可下班。也没有加班拉晚费。请问他的到任和他的所作所为符合相关法律和劳动法吗?麻烦您解答.谢谢

其他 2013-03-25 15: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改变合同应当双方协商处理,私自改到侵犯劳动者的权益,违法行为,加班还应当支付加班费,除非调整成特殊工时,特殊工时的调整,是要有你们的签字认可才能行的
  • 劳动合同重点事项变更需要经过双方的协商,劳动者可以拒绝变更劳动合同。
  •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 变更劳动合同应为双方协商一致的行为,公司单方无权变更劳动合同,若公司强制变更,您可以要求履行原劳动合同的规定。
  • 1. 您所说的这个新任经理的情况可能涉嫌竟业禁止的违反,若能搜集到确实的证据,您所在的公司有权起诉要求他赔偿公司的损失。 2. 变更劳动合同应为双方协商一致的行为,公司单方无权变更劳动合同,若公司强制变更,您可以要求履行原劳动合同的规定。 3. 计件工资只是工资支付的一种方式,如果涉及到加班的话,仍需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 改变合同应当双方协商处理,私自改到侵犯劳动者的权益,违法行为,加班还应当支付加班费,除非调整成特殊工时,特殊工时的调整,是要有你们的签字认可才能行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