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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在一个建筑工地当施工员,谈成的条件是从开工到交工双包老板付我工资10万元,当时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是2011.9.1-2012.8.30.我多次起草合同让老板协商签字,他均不签字,2012年5月份,当地劳动部门到工地宣传保障劳动权益事项,我总结了几条打印好后送老板签字(几条内容包括需要和劳动者必须签订简易劳动合同),老板在我打印的上面签字了。后面我起草了合同还是不签订。2011年9月1日开工-2011年11月28日左右停工,2012年3月18日左右复工。 他的工地没有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大部分工作基本上都是我一个人干了,质量呢建设单位和监理认可,安全也没出什么问题。2012年7月30日离交工估计还有一个月左右,老板不让我干了,并不给剩余工资(此时已付5万元),并发短信给我“你明天滚过来滚”。第二天我找他问是不是不让我干了?答复:是的。此后我一直要工资未果。今天又找到他本人,老板又在骗我说下个月给,他老婆在一边骂骂咧咧态度恶劣。我认为他是不打算给了。 因此请教您,我的工资劳动仲裁可以吗?胜率高吗?能否要求双倍工资赔偿?(2012年2月5日我和他通过电话,他说2013年给钱,但一直没给,我录音了,录音中有开工到交工10万元,他认可的。)

仲裁 2013-03-31 20: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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