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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所在单位是大型国有企业,原与我们签订过劳动合同,并未到期.后来企业让我们下了岗,并代替我们本人集体办理了失业证以后,就什么都不管了.理由就是企业已经与我们解除了劳动关系,企业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也不给我们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金,也不发给生活费.企业的说法和做法对吗?站得住脚吗?是否符合相关法规?

其他 2013-03-26 13: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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