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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2005年谈的恋爱,2009年3月16结婚,2009年8月5日得一男孩,2009年5月男方家人给男方他买辆的士开,2009年6月开车男人不久和另外一女的恋爱,然后就到2012年3月他们同居。男人结婚到现在没有对家里付过任何责任,包括孩子的抚养和老婆的照顾,现在又吸食毒品,我是女方在离婚我该如何争取自己权益如有证据证明他有外遇和吸毒,可以在离婚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我只有他和外遇同居照片但是没有吸毒的证据,我该如何去走程序去争取我的权益

离婚 2013-04-01 15: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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