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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5年5月进的一家公司,干了3年了,没有鉴定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每周6天班,按新劳动合同法, 我现在要求他补我3年的社保,3年的加班费,2008年1到5月份的双倍工资,可以吗?怎么做,小弟现谢谢了啊 但是公司每周都是上6天班,没有加班通知单,而且是打的考勤卡,都寄回广州了,成都是分公司,总公司在广州

仲裁 2008-05-30 16: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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