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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受害者是同一个老板,在工地上,在上班时间,在工作的时候因工作上的原因,两人打了起来,在高空作业没有一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两人掉了下来,一个摔伤一个没摔伤,请问老板是否有责任?

其他 2018-08-03 18: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工程施工,在安全上的理解就是由各种不同的作业组成的,你可以分类具体进行说明(还是逃不出前面三类措施)。
    挖坑打基础有什么支护、监护、警戒、警示等等。
    高处作业也有个体劳保、地面拉网、监护、检查工具等等
    吊装有指挥、监护、设备索具检查、警戒警示等等
  • 高空作业发生安全事故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六十九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 高空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的1、如果是因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不合格掉落的,造成人员死亡的,管理人和责任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2、人身意外伤亡事故的诉讼时效是1年。
  • 你们打架导致从高空中摔下,固然是你们的过错.但是没有安全防护与老板或公司有一定的责任.
  • 没有。
  • 1、需要看具体的受伤情节而定 2、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与我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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