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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女儿婚前买房,产权父女共有,女儿婚后,该房产卖掉,钱款打到女儿帐户,再买房,产权只写女儿一个人名字,请问: 1.女儿与女婿给父母写了一份声明,说是这个房产归属父亲所有,这份声明是否有需要做公证才有法律效力? 2.万一女儿不在世,这套房产女婿是否有权利继承? 这种情况如果要规避父母的财产风险,应该怎么做?

离婚 2013-04-12 06: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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