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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和我的妻子在2008年结婚的,婚后至今没有孩子,我们准备离婚,但我们是在2010年辽宁营口鲅鱼圈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是18万7千买的,当时买房是她和她家亲戚借了7万,银行贷款11万元,至今我还在还银行贷款,已经还了29个月,平均每个月是1200元,这个房子我妻子想要,我也可以答应给她,但我一直在还这个房子贷款,借的7万我还了大部分,大概有5万左右,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她要我的那部分钱。我是要我出的那部分钱,还是应该要现在房子增值以后的现在的价值的额?我是户口包头的,她的户口是辽宁大连瓦房店地区的,她现在在包头已经没有工作3年多了,所有的生活需要开销都是我一个人在负责。现在我管她要钱她一分钱没有,我是否可以要得到这个钱。如果我要是让她写欠条是否可以,我就是担心如果让她写欠条,离婚以后,她回大连我怎么能要到这个钱?谢谢。

其他 2013-04-05 16: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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