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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一量贩式KTV唱歌,在前厅等待包房期间和服务员发生争吵,我方先动手打人,将对方一人鼻梁骨打伤(对方说骨折)但是人没住院,也没看到法医鉴定,我方一共4个人,3个人动手了,有一人被打破头,另外两人被拘留(已经一个月了),我方3个人在当天晚上被送进派出所,其中一人没动手,于36个小时后释放,另两个现在移交到区分局拘留所,破头的那一个一直在外面,公安机关也没抓也没传唤,对方KTV老板实力很大,我们已经赔偿对方5万元,拿到了对方的谅解书,谅解书送给谁?给派出所?还是分局?是给复印件还是正本?我想咨询一下,破头在外面这个应该怎么办?拘留所里面两个人多久能放出来?多久能判?如果判的话能判几年?可不可以取保候审?还有听说他们要给定个酒后寻衅滋事罪,因为我们是在饭店喝酒后去的KTV,在KTV里又买的酒水准备等包间,和服务员发生的口角然后打架,希望能得到律师的解答,谢谢

刑事辩护 2013-04-08 09: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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